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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和农商行:“贷前公证”置入来前置风险管理 精准打通不良贷款“堵点”

2021-06-08 15:50:17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6月4日,《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在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农商行二楼碰到了正在办理贷款的康学忠夫妇。他们经营一家饭店,疫情得以控制以来饭店效益逐日向好,为了进一步扩大经营,康学忠和妻子一起到南和农商行办理60万元的贷款。和之前办理贷款不同,他们需要增加一个新的环节:就是到南和区司法局公证处设在农商行二楼的办公点办理“贷前公证”,而公证费用由南和农商行承担。对于康学忠夫妇来说。“还这点贷款没有问题”,这个增加的环节让他们觉得拿到的这笔贷款“更严肃和更有分量”。

类似这样,通过“贷前公证”置入来前置风险管理,从而实现早介入、小投入、大保障,精准打通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堵点”,南和农商行已经开展了一年半,成效显著。据统计,截至今年5月末,该行已累计办理司法公证332笔,金额42984万元。

在信贷工作中,难免会遇到一些恶意逃债户,部分贷款客户还会利用司法诉讼时机转移资金或财产,恶意逃废农信社债务,增加了信贷增量风险,破坏了社会信用环境。有时候即使通过司法诉讼解决,但结果常常是农信社“赢了官司却输了钱”。而且,传统诉讼流程手续繁琐,从立案到执行至少要半年以上,有些贷款甚至三五年都无法进入执行程序,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采取“贷前公证”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后,一旦贷款形成风险,经过公证的借款(担保)合同具有威慑力和证据效力,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需通过诉讼获得司法裁决后再申请强制执行。从申请《执行证书》到贷款催收、核查出具《执行证书》,再到对借款人、保证人账户进行司法查封,基本上几天即可完成,有效缩短了债权追偿时间,明显提高了清收处置工作效率。

在日常不良贷款起诉中,因部分借款人反复提出异议上诉等行为,导致垫付的诉讼费不能及时返回,增加了经营成本。实行“贷前公证”后,无须再向法院起诉,根据公证文书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节省大量的诉讼费、律师费及时间成本。南和农商行副行长刘凤辉举了个例子,以一审诉讼1000万元标的逾期贷款为例,一般而言,农信机构需支付诉讼费8.18万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律师代理费约10万元、案件执行费7.74万元,共计26.42万元。如进入二审程序,费用则需加倍支出。如果被告人再提出异议,另外举证,时间更久、费用消耗更大。而同样数额的逾期贷款,在公证强制执行时只需支付公证费300元、案件执行费7.74万元,可节约费用约18.65万元。由于南和农商行和南和区司法局采取的是年度包干合作协议,这样算下来,全年的公证费用支出才10万元,而2019年一年的司法诉讼费就达125万元。而且,由于司法公证的提前介入,一般从发现不良贷款到申请司法拍卖,基本15天就可以进入执行环节,可节约时间约135天,原来至少需要150天。

据南和农商行董事长李丽平介绍,在对贷款办理公证事项过程中,公证人员会按要求对借款人和贷款人签订的双向合同、债务人(权利抵押人、保证人)主体资格、抵押物权属、相关权利人真实意思等内容进行审慎性审查和核实,能够有效避免顶冒名贷款发生。公证人员在办理公证事项中全程把关和现场监督,还有利于避免“人情贷”和“关系贷”,防范化解信贷人员操作风险与道德风险,起到了事实上的“二道防线”作用。

关键词: 南和农商行 贷前公证 前置风险 不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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