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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债规模同比大增 资本补充渠道扩容

2020-12-28 10:00:44    来源:贝果财经

银行创新存款产品揽储受限、结构性存款7个月压降共4.68万亿元、风险处置与拨备提高、资本充足率承压……种种境况使得银行资本补充需求强烈。

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20年12月至今,共有34家银行发布公告称,拟发行资本补充债券,而2019年同期仅17家。此外,银行今年以来发行资本补充债的规模及只数均超去年同期。而从发债的实际情况看,市场对银行债券的需求分化明显,部分中小银行发债成本和难度均有所上升。

在此背景下,2020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补充银行资本的计划,已经陆续落地。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亦强调,要“多渠道补充银行资本金”。业内人士认为,通过这种方面既可以补充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又能够降低银行资本补充门槛。

发债规模同比大增

12月中旬以来,多家银行披露拟于近期发行资本补充债券。记者注意到,包括城商行、农商行在内的中小银行成为发债“补血”的主力。

例如,12月23日,兰州银行、张家口银行、无锡农商行均计划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永续债),发行量分别为50亿元、23亿元、15亿元;浙江青田农商行计划发行2.6亿元二级资本债券;12月22日,浙江岱山农商行计划发行2亿元二级资本债券;12月21日,吉林银保监局同意吉林榆树农商行、长春发展农商行分别发行不超过7亿元、不超过6亿元的二级资本债券,并按照有关规定计入二级资本等。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李广子告诉记者:“年末集中发债反映了中小银行面临的资本补充压力。一方面可能与年底考核压力有关;另一方面也是受疫情及经济下行影响,中小银行不良率上升,对资本造成侵蚀。”

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出现了持续下降。中国银保监会的数据显示,2020年三季度末全行业资本充足率已降至14.41%,较2019年末下降了23 BP。其中,农村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中小银行的降幅较大,分别下降了102BP和26BP。

事实上,2020年以来,银行发债规模明显增大。Wind数据显示,截至12月24日,银行年内合计发行资本补充债只数达115只,规模约1.25万亿元,而2019年全年银行共发行资本补充债券88只,规模约为1.17万亿元。

“强化资本管理有利于提升中小银行风险抵御能力,但如何加快补充银行资本、推动银行资本工具创新则成为当务之急。”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认为:“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的市场环境、配套政策和体制机制将进一步理顺。目前,上市的中小银行较少,外源融资能力受限,部分扎根服务基层、经营业绩较好的中小银行将加快上市步伐。部分中小银行发行永续债、二级资本债补充资本的几率提升。”

某城商行管理人士亦坦言:“部分中小银行尤其是未上市的城商行、农商行,一方面亟须资本补充;另一方面,其发债也面临成本上升、投资者不足的尴尬情境。”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认为,由于债券供给增加与年底银行资金需求较大,可能导致部分债券发行成本上升,但对市场影响要看具体资金面和市场情绪,多家银行集中发债也可能加剧银行债定价分化。

“对于渠道相对窄、补充资本工具不够多元的中小银行,受包商银行减记和信用债违约事件余波影响,投资者情绪略趋谨慎,导致部分中小银行发债成本和难度均有所上升。”周茂华进一步指出。

记者注意到,受包商银行二级资本债全额减记事件影响,此前也有部分银行取消了相关债券发行。

“包商银行债券减计对中小银行发债的影响是必然的,投资者会提高对中小银行债券风险的预期,导致发债难度增大,抬高发债成本。从长期来看,中小银行最重要的是通过业务模式和组织架构创新,培育内源资本补充能力。”李广子表示。

周茂华也指出,近年来,大中型银行资本充足率整体上升,而城商行、农商行资本率是下降的,中小银行发行的永续债和二级资本债流动性有待提高。加快处置存量风险、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治理、提升风控与经营水平,以及稳健经营与差异化竞争优势,是中小银行吸引投资者的重要基础。

资本补充渠道扩容

“2019年以来,尽管监管层已经以永续债为突破口,推动银行补充资本,但中小银行通过永续债补充资本的难度较大,且核心一级资本是无法通过发行永续债来补充的。”另一城商行管理层人士坦言。

为解决上述问题,2020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据悉,目前已下达用于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的新增专项债券额度达2000亿元。除在广东省百亿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已经落地外,浙江、山西、广西等接连发布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相关发行文件,陕西、四川和内蒙古等也已披露发行专项债补充银行资本金的计划。

光大证券方面分析认为,地方政府专项债的发行,一方面可以补充银行核心一级资本,这是永续债、二级资本债等工具不具备的;另一方面可以降低银行资本补充门槛,在专项债注资的模式下,诸如农商行、农信社等资产规模较小、信用评级较低的中小型金融机构都可以获得资本补充。

从实际落地的情况看,目前专项债注资银行的路径有两条。其中,广东、浙江、山西选择由地方国资平台作为资金运营主体通过间接入股的方式注资中小银行,补充其核心一级资本;广西则通过可转股协议存款的方式补充其他一级资本,而此前银行补充其他一级资本的工具主要是永续债和优先股。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告诉记者,广东、浙江、山西选择的通过专业化资金运营主体对中小银行进行市场化“股权投资”的方式,操作上比较简便,也能直接补充资本,有助于提升专项债资金使用效率。

至于可转股协议存款方式,有业内人士认为,用可转股协议存款方式注资中小银行,转股之后可由其他一级资本转变为核心一级资本。

公布得较为详细的柳州银行的注资方案显示,由广西发行地方专项债后,向柳州市财政局拨付3亿元,由柳州市财政局向柳州银行通过转股协议存款的方式补充该行资本金。转股协议存款合同规定,极端条件在转股触发事件发生时,在获得监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3亿元存款可部分或全部转为柳州银行普通股。转股价格按照面值1元/股,或触发事件发生日前一个审计基准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较高者执行。

当转为普通股后,可通过柳州银行原股东及引入新股东参与市场化转让,使3亿元专项债债券本息顺利回收,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提供项目偿债资金还款保障。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分析认为,通过可转股协议存款方式,注资后不涉及对银行的全面改革或治理。“由于是协议存款,其存款回报就是债券的利息,而存款本身也保证了安全性。同时,协议存款本身附带的转股条款,也能形成资本补充的来源。”曾刚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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