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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印江支行前员工非法吸收存款4.18亿 获刑

2019-05-20 14:51:44    来源:新浪财经

日前,裁判文书网公布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贵州省印江县一家投资理财公司,非法吸收存款4.18亿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军及该公司员工均被判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1月1日,被告人张某军借用冯某及被告人张某国的名义,成立了贵州省印江县兴业投资理财有限公司(下称:印江县兴业投资公司),安排张进国及被告人田儒国具体办公。张某军在明知公司无吸收公众存款资质的情况下,以投资理财名义安排张某国、田某国出具投资理财证给集资参与人,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支付本息的方式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

2012年,张建军辞去其在农业银行印江县支行的工作,后借用张某国、田某国、被告人任某凤及周某、柳某、张某2的名义,于当年12月3日发起成立了印江县兴业公司,经营范围为小额贷款、票据贴现等。

资料显示,张某军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张某国任总经理、被告人任某霞任出纳、被告人任某凤任监事、田某国任信贷部经理、被告人张某任会计至此,六名被告人均在该公司任职。

因缺乏资金,张某军在明知兴业公司没有吸收公众存款资质的情况下,统一对外宣传口径:即兴业公司经省市审批成立,注册资金有人民币5000万元,获得印江县里领导的大力支持,在兴业公司存款可以随时支取,利息比银行高。并安排张某国、田某国、任某霞、任某凤、张某等人按照其统一的口径在兴业公司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宣传。

与此同时,张建军拟写了有其个人签名和加盖其个人印章的借条,以工程建设、投资理财为名,按照1.5%-2%不等的月息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

截至案发,共有2000余人听信张某军等人的宣传及群众口口相传在该公司存款。经司法会计鉴定,该公司账面反映累计吸收资金4.18亿元,涉及存款人数2265人,归还本金2.84亿元,支付利息9000余万。

案发后,除董事长张某军外,涉案员工均宣称自己是受害者。该几名员工不仅对外宣传吸收存款,还把自己的存款也都存进了该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印江县兴业投资公司非法吸收的存款有一部分被用来投资工程,但是却接连遭遇毁约。判决书显示,该公司曾遭到遵义县盛某公司合同诈骗,所幸300万元资金被追回。2014年1月20日,好巧婆食品公司向该公司抵押贷款800余万元,但至今这笔贷款未归还。

法院查明,张某军酷爱喜欢打大牌和炒股,曾多次配资炒股,相关证人证言表示,只是其中一个账户,张建军就曾配资2000万元,亏损在1000万元左右。张某军供述,集资的钱在用于支付客户利益,工程投资和向外贷款,部分储备资金均用于炒股,累计亏损4000万元。

最终,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处张建军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40万元。其余人均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其余人等缓刑,并处罚金4万元至8万元不等。

关键词: 农行 印江支行 非法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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