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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信贷资金被挪用 平安银行4月已收3张罚单

2019-04-11 14:42:44    来源:第一财经

4月10日,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一批行政处罚书。其中,天津银保监局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开出130万元大额罚单,这已是平安银行本月收到的第三张罚单。

决定书显示,平安银行天津分行存在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未执行受托支付、员工大额消费贷款管控不到位、部分信贷资金被挪用的违法违规事实。其中,马健、王永健在平安银行天津分行员工大额消费贷款管控不到位违规行为中负有直接责任。天津银保监局依据相关条例对平安银行天津分行罚款人民币合计130万元。

本月平安银行收到的另外两张罚单分别是:4月4日公布的大连银保监局对平安银行大连分行的罚单和青岛银保监局对平安银行青岛分行开出的罚单。从被罚案由来看,前者是因为集团客户授信统一管理不到位,形成实质性信用风险,被罚50万元;后者则是由于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信贷资金被挪用、贷前调查不尽职,被罚90万元。

三张罚单中,除了大连分行外,青岛分行和天津分行被作出处罚的时间均为3月份,且两张罚单均提到了信贷资金被挪用。另外,除平安银行外,3月还有多家银行因信贷违规流入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被罚。

事实上,今年以来,在股市行情回暖的背景下,监管加强了对银行信贷资金流向的监管力度。公开数据显示,2019年一季度,各级银保监机构共披露1021张罚单,合计罚没金额近2.5亿元,其中,信贷业务占比超过四成。

作为银行传统业务,信贷资金流向向来是监管重心。有分析称,在当前环境下,信贷资金违规进入股市、楼市等领域是监管严查对象。早在2009年6月根据《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的通知》第一条规定,“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贷后检查,坚决防止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等领域”。

另外,《关于进一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证券公司业务往来相关风险的通知》(银监发〔2006〕97号)第三条也明确规定,“严格禁止任何企业和个人挪用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入股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贷款给企业和个人买卖股票”。

有业内人士称,由于监管对这一行为作出处罚和披露具有滞后性,预计二、三季度将会有更多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楼市的罚单披露。

恒丰银行战略研究部研究员王丽娟表示,银行信贷资金之所以违规流入股市,一是银行在贷款用途管理等方面还存在漏洞,存在贷后检查不到位等问题;二是银行在核实贷款最终用途方面确实有难题。她解释称,以近几年快速发展的消费贷业务为例,30万元以下不需要受托支付,银行很难核实贷款的最终用途。

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黄志龙也表示,未来金融监管仍将集中于2018年已经推出的针对银行业的“三三四十”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针对银行信贷资金被挪用,同时普惠金融、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贷款支持政策落实将逐渐成为监管的重点领域。

关键词: 平安银行 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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