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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仟金融再现员工骗贷:区域经理伙同调查员作案

2019-02-20 09:21:09    来源:和讯银行

日前,裁判文书网又披露一起佰仟金融员工诈骗案的刑事判决。该公司原本负责调查异常还款的安全员,也伙同区域经理一起进行诈骗。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黄某烁,男,1990年4月出生,系深圳佰仟金融区域经理;被告人杨某1,男,1988年10月出生,系深圳佰仟金融揭阳辖区调查员。

法院认定,黄某烁于2014年12月份入职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下称佰仟金融)任区域经理,负责管理揭阳市原东山区的经营业务,受经理杨某(另案处理)的领导,属下有蔡某、郭某、林某(均已判刑)等团队。被告人杨某1于2015年8月份入职佰仟金融任揭阳辖区调查员(安全员),负责调查、反馈公司后台下发的客户还款异常案件、客户投诉案件等。

2015年7月份开始,黄某烁伙同杨某、蔡某、郭某、林某等人,利用兴之达摩托车店等商店为操作平台,以办理现金贷款业务为由吸引客户,让客户提供个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再以分期付款方式变相操作向佰仟金融发起贷款套现,骗取佰仟金融发放的贷款。

2015年11月份开始,黄某烁找到杨某1帮忙处理公司后台下发的客户还款异常案件和客户投诉案件。每笔变相贷款套现业务所套现的资金除一小部分支付给客户外,剩余大部分由销售代表、团队负责人、各级经理、调查员及商铺瓜分,其中黄某烁分得人民币(下同)500元,杨某1分得50元。

经查实,蔡某团队在2016年1月17日至4月28日期间共实施诈骗17宗,骗取佰仟金融发放的贷款共54759元;蔡某、郭某分别拿给黄某烁4万多元和2万多元,黄某烁从中分得约2万元,杨某1从中分得约1万元。

2018年5月8日13时50分许,黄某烁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2018年5月19日10时20分许,杨某1在汕头市区被民警抓获归案。事后,黄某烁取得佰仟金融谅解。

综上,被告人黄某烁参与诈骗佰仟金融共88304元;被告人杨某1参与诈骗佰仟金融共81130元。

法院认为,上诉人杨某、原审被告人黄某烁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黄某烁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二、被告人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关键词: 佰仟金融 骗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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