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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农商行一员工违法挪用250万 获刑

2019-01-23 11:33:23    来源:新浪财经

1月23日,裁判文书网近日披露华容农商行塔市驿支行信贷员金田村违法放贷的判决书显示,金田村借用他人身份证贷款269万供自己使用,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判决书显示,2015年3月30日至2016年12月7日,被告人金田村任华容农村商业银行塔市驿支行信贷员期间,在时任华容县东山镇墨山村党支部支书汪某的帮助下,以墨山村建设需要使用资金为由要该村村民汪某、熊某、徐某等25人以其个人名义申请贷款,由上述人员提供身份信息、在贷款资料上签名,并承诺不需要他们承担责任。

金田村通过虚构贷款用途、伪造贷款调查材料等手段,以上述25人的名义办理贷款手续,在贷款获得审批后,原审被告人金田村并未将自己掌握的发放贷款银行存储卡交给上述申请贷款人,此部分共计贷款金额人民币249.8万元,供个人支配使用,用于偿还自己经手的逾期贷款及利息,至案发时尚有240.0051万元未归还。

法院认为,金田村利用担任华容农商银行信贷员可以办理贷款的职务便利,采取借他人名义贷款的形式,虚构贷款用途、伪造贷款调查材料等手段,套取本单位信贷资金,用于个人支配使用,数额较大不退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

依法判决金田村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责令金田村返还其挪用未归还的资金人民币240万元给被害单位。

关键词: 华容农商行 违法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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