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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新乡分行因贷款调查不到位等违规 被罚50万元

2019-01-17 17:03:46    来源:千龙网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17日公布了新乡银保监分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新银保监罚决字〔2018〕1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王海峰,该分行存在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贷前调查不尽职,抵押物被悬空;贷后管理流于形式,部分贷款形成风险;贷款调查不到位,形成部分虚假按揭贷款的违法违规事实。

新乡银保监分局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2号)第十三条、《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4〕57号)第三十一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假按揭”个人住房贷款的通知》(银监发〔2006〕71号)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罚款50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2月28日。

关键词: 工商银行 新乡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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