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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银行池州分行存以贷收息等行为 遭罚款40万元

2018-11-12 09:47:50    来源: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2018年10月31日,徽商银行池州分行存贷款资金回流作定期存单并办理存单质押贷款及以贷收息违法违规行为,遭池州银监分局行政处罚,罚款四十万元。

(徽商银行池州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池银监罚决字〔2018〕16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徽商银行池州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程晓滨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贷款资金回流作定期存单并办理存单质押贷款及以贷收息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四十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池州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8年10月31日

关键词: 徽商银行 池州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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