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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贪污受贿案公开审理

2018-07-23 09:51:44    来源: 北京商报

据报道,7月17日-20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恒丰银行原董事长姜喜运等贪污、受贿、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一案。检方表示,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追究姜喜运的刑事责任,休庭后将择期宣判。

据悉,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姜喜运的多项罪行如下:2008年1月-2013年1月,被告人姜喜运利用担任恒丰银行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将恒丰银行股份陆续转至其个人或亲友控制的公司名下,予以隐匿,据为己有,共计折合7.5亿余元。2004-2013年,姜喜运利用担任恒丰银行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江苏正阳置业有限公司、高天国等公司和个人购买恒丰银行股份、办理贷款等方面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上述公司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6037.4万余元,其中,姜喜运伙同被告人恒丰银行原行长助理、财务负责人赵春英共同收受高天国给予的2300万元。

2013年7月,姜喜运安排被告人恒丰银行原行长助理、信用风险监控部总经理张文凯违规出具保函,未收取担保手续费,情节严重。2014年9月,姜喜运指使被告人孙金光销毁其实际控制的5家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情节严重。

公开资料显示,姜喜运曾任恒丰银行行长、党组书记,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而恒丰银行则是在2003年获央行批准,由烟台住房储蓄银行整体更名改制而来,同时恒丰银行也成为当时全国第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2013年底,恒丰银行资产规模逾6000亿元,姜喜运到龄退休,恒丰银行董事长一职则由空降而来的蔡国华担任。随后,2014年10月,烟台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发布公告称,恒丰银行原董事长姜喜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1月15日,姜喜运被开除党籍。

关键词: 恒丰 受贿案 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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