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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加强金融风险源头防范 保障金融机构合法债权

2021-08-31 19:29:37    来源:金融时报

为进一步优化山东省威海市金融法治环境,强化依法维护金融债权、多元化解矛盾纠纷、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人行威海市中支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携手推进金融司法合作机制全面升级,全力护航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集中管辖

推动金融类案快速处置

优化金融法治环境是做大做强全市金融业的重要前提,是形成资金“洼地效应”、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人行威海市中支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度对接,结合实地调研、专题座谈、线上线下意见征求情况,制定金融类案集中管辖实施方案。

“金融生态环境的维护和优化,不仅需人民银行和金融系统的努力,而且需要在司法领域加强合作,公正公平的判决能够保障涉诉双方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的威严,增强金融机构在威海做大做强的信心和底气。”人行威海市中支党委书记、行长关志勇表示。

2021年4月,经山东省高院批准,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成立金融审判庭,集中管辖威海市内三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和信用卡纠纷案件,成为山东第一家挂牌成立的金融案件集中管辖审判庭。金融审判庭按照“简案速裁、普案快办、繁案精审”方式,“进阶式”化解金融纠纷,不断提高审判效率。其中,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较小的简单案件,由速裁团队15天内给予快速办结;不宜速裁的一般性案件,由快审团队普案快办;少数疑难复杂案件,由庭长和分管院长亲自督办,实行精细审理。

延伸服务

加强金融风险源头防范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稳住经济基本盘,兜住基本民生底线”的应有之义,也是“立足大局、适应变局、谋划新局”的应有之义。

2021年3月,在威海市金融司法合作座谈会上,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人行威海市中支从维护金融市场平稳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角度,推出了“1+3”的威海模式,即:在金融司法协作联席会议制度下,实行3项工作机制,分别为运用金融司法大数据平台统计、分析金融纠纷案件,筛选典型案例,构建金融纠纷案例库,及时提示风险;建立金融纠纷案例培训制度,实行“面对面”分析讲解;实行联合走访制度,指导金融机构完善债务催收机制、修改完善金融合同条款等,通过延伸服务推动实现金融风险源头防范。

“今年以来,我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较往年减少两成。通过提示风险、集中培训答疑等务实有效的方式,帮助金融机构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金融纠纷,对我们防范潜在法律风险起到非常大的作用。”威海农商银行资产管理部负责人表示。

机制联动

实现金融环境整体净化

为加强涉金融债权案件执行力度,保障金融机构合法债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威海市成立了由法院、人民银行、银保监等部门参加的大企业破产案件议事会议,严格破产案件立案审查,防止企业通过破产逃废金融债务。同时,全市大力开展涉金融案件集中清收活动,形成震慑和示范效应。

统计显示,威海市金融案件集中管辖审判庭成立以来,全市金融审判庭已审结案件458件,同比上升21个百分点,其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结案率98.02%,平均审理天数20.7天,信用卡纠纷案件结案率93.75%,平均审理天数11.7天。

通过全面升级金融司法合作机制,威海市初步形成了金融监管部门、司法机关各司其职、通力协作、金融机构全力配合的金融风险防控处置机制,助力威海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截至6月末,金融司法合作机制推动清收银行业不良资产两亿元,同比增长6.7%,全市不良贷款率仅为0.9%。(本报记者 温跃 赵小亮 通讯员 相波 刘颖霞)

关键词: 金融风险 金融机构 合法债权 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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