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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交易规则发生变化 涨跌幅限制?

2020-12-02 16:41:38    来源:南方财富网

(1)新股上市初期交易机制

1.前五日不设涨跌幅;

2.优化盘中临时停牌机制,设置30%、60%两档停牌指标,各停牌10分钟。

(2)涨跌幅限制?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比例放宽为20%。

也就是说,无论新股还是存量个股,涨跌幅比例通通为20%。深交所表示,此次修订旨在提高市场活跃度,完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减少交易阻力。

(3)盘后定价交易

引入盘后定价交易机制,在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收盘后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以当日收盘价对盘后定价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以满足投资者按照收盘价成交的交易需求。

(4)价格笼子

增加连续竞价期间“价格笼子”。强化对拉抬打压等异常交易行为的防控,防范股票出现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和持续过度炒作,规定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5)单笔最高申报数量上限

为减少拉抬打压和大额封涨跌停等异常交易行为、抑制股票短期炒作,设置单笔申报数量上限,即限价申报单笔数量不超过10万股,市价申报单笔数量不超过5万股。同时,保留现行创业板每笔最低申报数量为100股的制度安排,不改变投资者交易习惯。

(6)调整交易公开信息披露指标

根据创业板股票涨跌幅度变化,调整交易信息披露指标和阈值。具体包括:

a.修改有涨跌幅限制的股票交易公开信息披露指标阈值,将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7%调整为涨跌幅±15%、价格振幅由15%调整为30%、换手率指标由20%调整为30%;

b.修改交易异常波动指标,将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调整为±30%,取消其他异动指标;

c.增加严重异常波动指标,即连续10个交易日内3次出现同向异常波动情形、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0%(-50%)、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70%)。

(7)注册制新股能否作为两融标的吗?

为提高市场定价效率,改变“单边市”问题,创业板注册制下发行上市股票首个交易日起可作为两融标的。

(8)新增股票特殊标识

a.对未盈利、存在表决权差异、协议控制架构或者类似特殊安排的企业新增特殊标识;

b.为提示投资者防范新股价格波动风险,对上市初期新股进行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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