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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 深化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

2021-07-02 16:05:58    来源:金融时报

6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澳门金融管理局发布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的联合公告。公告的发布标志着“跨境理财通”渐行渐近。大湾区居民对跨境理财投资的需求日趋迫切,业界对该业务抱有很大的期望。

央行表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将有利于满足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自主投资、灵活配置资产的需求,促进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便利化,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

香港金管局总裁余伟文表示,双向“跨境理财通”是继两地股票通、债券通后,内地资本账户开放的另一里程碑,是推动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发展的重大突破,也是深化大湾区金融合作的亮点。“跨境理财通”的推出,证明了香港金融机构在参与内地金融开放、服务两地居民资产管理需要上的战略优势。

澳门金管局方面表示,这是促进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便利化的一项政策突破,是推进湾区民生金融、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的重要举措与创新安排。“跨境理财通”机制让居民可透过银行体系购买跨境理财产品,拓宽了包括澳门在内的湾区居民理财渠道,便利个人跨境投资活动,有助于增加人民币的跨境流动和使用,并为银行带来新的商机。

此前,2019年2月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首次提出,“扩大香港与内地居民和机构进行跨境投资的空间,稳步扩大两地居民投资对方金融产品的渠道”。

2020年5月,人民银行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提出,“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支持大湾区内地居民购买港澳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以及港澳居民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

此次发布的联合公告指出,“跨境理财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粤港澳大湾区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按照购买主体身份可分为“南向通”和“北向通”。“南向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在港澳银行开立投资专户,购买港澳地区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北向通”指港澳地区居民通过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开立投资专户,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合资格理财产品。

清华大学金融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骏表示,前期我国已宣布取消QFII额度限制,现在“跨境理财通”机制又即将推出,表明我国资本项目开放的步伐正在加速。恒大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任泽平表示,“跨境理财通”机制是有序开放个人资本项下跨境交易的有益尝试,可满足粤港澳三地居民对跨境理财的需求,进一步提升三地金融融合水平。

中商智库首席研究员李建军强调,“跨境理财通”机制的诞生是金融开放与合作的体现,其所指代的个人理财市场的互联互通具有重要的里程碑式意义。东方金诚国际团队负责人常征表示,本次“跨境理财通”业务对象为粤港澳大湾区居民,这不仅给个人跨境投资增加了便利和选择,也为金融机构开发跨境理财市场拓展了渠道。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指出,“北向通”和“南向通”业务资金通过账户一一绑定实现闭环汇划和封闭管理,使用范围仅限于购买合资格的投资产品。对“北向通”和“南向通”跨境资金流动实行总额度和单个投资者额度管理,总额度通过宏观审慎系数动态调节。对此,常征表示,闭环汇划和封闭管理的要求,是对“稳妥有序、风险可控”原则的具体落实,既有助于规范投资产品,也将有效防止跨境资金出现大规模异常流动,能在优化市场调节的同时,维护交易秩序。

公告同时指出,资金汇划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资金兑换在离岸市场完成。李建军认为,“跨境理财通”的推出有利于扩大人民币的跨境使用。“之前,人民币的跨境使用主要在贸易结算领域或金融投资市场领域,针对个人的比较少。主要原因是之前没有个人进行跨境投资理财的渠道、机制,产品少,境外个人即使有一些人民币也只能购买存款,使用人民币的需求不大、吸引力不够。”李建军说,个人领域的资金比较分散但是总体规模很大,在“跨境理财通”推出以后,可以提供更多以人民币计价的金融产品,引导港澳居民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理财,从而扩大人民币的使用范围、增强人民币的内外循环。

常征表示,“跨境理财通”的推出增加了人民币跨境使用场景,使其不再局限于跨境贸易结算支付、风险管理、流动性管理、企业投融资等领域,还包括了居民个人理财投资。这使得人民币在资本项下自由兑换程度进一步提高。

李建军还认为,考虑到个人的风险承受能力比较弱,跨境投资理财经验不足,在这一过程中有必要采取保障措施,在加强风控管理、规范市场发展、保护投资人利益的基础上,稳妥启动和推进跨境理财通业务。公告同时指出,“跨境理财通”遵循三地相关法律法规。常征表示,这意味着香港、澳门与内地的风险防控及监管协调机制将得到强化,跨境监管合作有助于市场审慎安全发展。

关键词: 人民银行 跨境理财通 金融合作 业务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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