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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上调养老金标准至月人均4157元 增长220元

2019-06-14 10:31:24    来源:新京报

6月14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北京市2019年相关社会保障待遇集中调整方案, 自2019年1月1日起,北京市继续为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退养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按照5%左右的增幅进行调整。调整后,人均增长220元左右,较去年略有增长,养老金平均水平将达每月4157元。

此次调整的社保待遇包括包括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惠及全市近350万人。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方面,这也是北京市第27次连续增加养老金。

此次调整面向2018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预计惠及257万人,并从今年1月份起补发养老金,6月15日发放到广大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一、定额调整基本养老金

每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挂钩调整基本养老金

(一)与缴费年限挂钩

2019年继续实行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办法,其中,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对于不足整年的月数,每月増加0.2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与养老金水平挂钩

将退休人员2018年年底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由高到低划分三档,5459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3959元(含)~5459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3959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65元。通过采取低者高调、高者低调的方式,保障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员能够适当多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为了兼顾公平,针对少数退休人员按绝对额调整养老金后低于下一档的,还将进行差额补足。

三、适当向高龄退休人员倾斜

针对退休时间早、年龄偏大的退休人员,为了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自2007年起,北京市在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均向高龄退休人员适度倾斜。2019年继续坚持这一做法,对在2018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按照上述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进行调整后,再次享受到40元至70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即65至6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70至74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75至79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

在此基础上,继续对65岁以上退休人员中缴费年限满30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以体现对退休时间早、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进一步倾斜。

四、两种特殊的调整方式

一是继续单列调整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目前,北京市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普遍在80岁以上,国家规定他们可享受100%退休待遇。此次调整仍将按往年办法,以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65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35元。在上述两档标准的调整基础之上,他们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本次调整普遍增加405至440元/月。

二是保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后不低于全市养老金的平均水平。按照定额、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和按绝对额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上述人群中基本养老金低于调整后全市养老金平均水平4157元/

的,补足到平均水平。同时,在2018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按照国家规定,北京机关事业单位2018年底前退休的人员,也将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去调整基本养老金,并于6月底前发放到位。

关键词: 北京 上调 养老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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