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市场 >

原中航证券赵敏违规买卖股票 拒绝调查被罚60万

2019-01-23 16:07:32    来源:和讯网

和讯股票消息 近日,证监会发布原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员工赵敏的处罚决定书。依据《证券法》规定,证监会对赵敏违法买卖股票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经查明,赵敏涉嫌利用父亲“赵某毅”在东方证券开设的股票账户持有、买卖股票的行为,证监会决定对赵敏处以60万元罚款。

赵敏于2009年3月23日至2017年6月10日期间,先后任职中航证券上海营业部营销总监岗、中航证券资产管理分公司市场部渠道总监岗、中航证券资管业务部资管业务岗,为证券从业人员。

赵某毅系赵敏父亲。“赵某毅”东方证券账户于2015年6月2日开立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富特西三路证券营业部;“赵某毅”民族证券账户于2017年3月8日开立于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延平路营业部。“赵某毅”东方证券、民族证券账户及上述两个证券账户的三方存管银行账户均由赵敏实际控制并使用。

2015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10日,赵敏控制使用“赵某毅”证券账户的三方存管银行账户向“赵某毅”东方证券账户和民族证券账户累计转入资金合计5,484,654.1元,并由其控制使用上述“赵某毅”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累计亏损。

证监会认为,赵敏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在2015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10日任职于中航证券期间,控制、使用“赵某毅”证券账户持有、买卖股票的行为,违反《证券法》的规定,构成违法行为。

赵敏申辩表示,其一,“赵某毅”证券账户归属于赵某毅本人,由其本人控制并使用。其二,“赵某毅”证券账户资金并非来源于赵敏,全部是赵某毅卖房所得,卖房款共计395万元。其三,赵敏不存在拒不配合调查的情节,且“赵某毅”证券账户累计亏损,情节轻微。

证监会复查认为,“赵某毅”东方证券、民族证券账户开户登记电话均为赵敏手机号,且涉案期间下单手机号、委托交易MAC地址与赵敏手机号、赵敏招商银行工资卡网银交易MAC地址高度重合。

对于赵敏所称“赵某毅”证券账户资金全部为其父亲赵某毅卖房款且由其父亲操作的主张,证监会认为,除该笔资金转入“赵某毅”证券账户外,还有赵敏本人工资卡等资金转入,此外在案大量客观证据显示该证券账户是由赵敏本人控制操作,并非其父亲在控制操作,赵敏也未提供该账户由其父亲控制操作的证据。

证监会多次通过电话、短信联络赵敏本人及其父亲赵某毅,多次要求赵敏原工作单位中航证券、配偶竺某和其岳父母协助联络赵敏,要求民族证券营业部合规人员协助约谈赵某毅,但赵敏及赵某毅均未到案接受调查谈话,足以认定当事人赵敏拒不接受调查。

最终,证监会决定:对赵敏处以60万元罚款。

关键词: 中航证券 买卖股票 被罚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