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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安排部署

2018-01-31 12:30:53    来源: 吉林日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安排部署,荥经县结合实际,精心谋划,着力从五个方面推进此项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县纪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要求全县各乡镇、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合理调配人员,组建清查班子,制订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协调和检查督促,确保清查工作按要求到位,高标准完成。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此次清查将着重从单位基本情况、帐务清理、财产清查、损溢认定和资产核实五个方面开展。主管部门对单位上报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帐等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汇总上报,财政部门核实批复,确定单位占用的各项资产价值的真实状况。

三是做好宣传动员。县两办印发《关于开展2016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对资产清查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4月19日,全县组织召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培训会议,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资产管理经办人员参加了培训会议。财政局对资产管理及资产清查政策、资产清查报表体系开展讲解,对资产清查软件系统操作等业务进行培训。

四是严肃工作纪律。对此次资产清查提出明确要求:一是严格执行各级关于资产清查的各项规定;二是必须认真清理和据实上报资产情况,对在清产核资中隐瞒资产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查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纪律责任;三是从清查开始日起,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占有和使用的国有资产一律维持现状,在清查结果认定前,不得擅自调整、处置。在清查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是抓好结果运用。资产清查成果的转化利用,既是清查工作的立足点,也是资产清查工作的延续和提升。各单位将根据审核复查结果,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相应的财务处理,确保资产账实相符,并按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强化资产管理责任,确保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关键词: 财政厅 国有资产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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