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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培育民营市场主体 构建“3+3+2”现代产业体系

2022-01-25 10:50:52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日前,湖南省株洲市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会议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召开,会上发布了《株洲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了解,新推出的《意见》在广泛征求民营企业家和商协会意见的基础上,从破解融资难题、强化人才支撑、鼓励创新升级等十个方面,对2018年发布的《株洲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十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意见》开宗明义表示,为深入学贯彻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发展民营经济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坚持“聚焦、裂变、创新、升级、品牌”工作思路,大力培育民营市场主体,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民营经济在构建“3+3+2”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中发挥更大作用。

《意见》创新提出,株洲市委、市政府定期召开政企“早餐会”,市委书记、市长率相关市领导、市直单位负责人,邀请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参加,围绕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面对面”讲问题、提意见。

《意见》把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提档升级,开设“政企直通车”,及时受理民营企业投诉,根据问题质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违纪线索报送市纪委监委。对民营企业遇到的难题优先解决,对阻碍民营企业发展的“索、拿、卡、要”行为优先查处并通报曝光。

《意见》特别提出,鼓励商会、行业协会争创全国、全省“四好”商会,对创建成功的按规定给予奖励。支持组建发展异地株洲商会。采取委托、授权、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政府履行的辅助、技术等职能向商会、行业协会转移,有序引导开展跨企业、跨行业、跨地域交流合作。

《意见》还设置了民营企业“宁静日”制度,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措施,明确了民营市场主体、规模工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和民营企业上市新增数量,实现“中国民营企业500强”零突破等目标,推动民营企业服务中心建设,开展民营企业标准化同国有企业无差别的辅导和奖励等。

《意见》还特别提出,从2022年开始,力争每年新增民营市场主体5万个以上,新增民营规模工业企业200家以上,新增国家重点“小巨人”民营企业5家以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民营企业15家以上、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民营企业15家以上,新增民营上市公司3家以上。每年新增“湖南省民营企业100强”2家以上。每年发布一次“株洲市民营企业50强”“株洲市高新技术民营企业创新能力50强”“株洲市民营企业引才引智30强”“株洲市民营企业就业贡献奖”等榜单。

这一系列政策可谓是“干货”满满,株洲对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视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章勇)

关键词: 现代产业体系 民营市场 非公有制经济 企业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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