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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完首付办完贷款,女子被告知“房子没了” 40万要不回

2019-05-20 10:51:47    来源:河南商报

近日,郑州女子马女士向河南商报记者反映称,自己付完44万余元首付后被告知房子不属于自己,而之前所交的2万元定金也无法退还。

马女士表示,在办理银行贷款之前,也没有人告知其房子不属于她。

5月19日,马女士约记者一起到“融创瀚海·大河宸院”的售楼部咨询。但相关工作人员不仅以记者未穿工装为由拒绝采访,还限制马女士再进入售楼部。缴了几十万元拿不到房,马女士当即情绪失控哭起来。

交完首付办理贷款后,女子被告知“房子没了”

马女士称,4月中旬,她在“融创瀚海·大河宸院”看中一套商品房,当即就交了两万元的定金(也称意向金),“交完意向金之后,我就回去凑首付了。”

据其介绍,她所订购的房子约有116平方米,每平方米12500元左右,4月24日,她向开发商交付42万多元的首付,加上此前的2万元定金,共计44多万元。

交完首付之后,马女士被告知还无法签订合同,需要先办理银行贷款手续。

5月17日,置业顾问周先生约马女士到银行办理相应贷款手续,“抵押合同都签过了。”

然而等马女士办理贷款手续后,准备签订购房合同时,她被告知房子已经不属于她的了。

根据马女士提供的房屋认购书显示,4月19日,马女士与出卖人河南中创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房屋认购合同,总房价在145万元左右。

而其提供的缴费显示,4 月24日,马女士就缴纳了7000多元维修基金,河南中创置业有限公司还给出具了收费条。

双方曾签订购房承诺书,晚于认购书一个月

马女士告诉河南商报记者,在办理银行贷款之前,她曾与出卖人签订一份承诺书。

根据马女士所签订的承诺书显示,签订时间为5月17日,马女士向河南中创置业有限公司购买“融创瀚海·大河宸院”的商品房,自签订《房屋认购合同》之日起10日内,需提供相关资料,直至签订《品房买卖合同》且完成备案前,持续保证具备购房资格。

若马女士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具备购房资格的相关资料,开发商有权解除己签订的《房星认购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另行出售,同意扣除总房10%的违约金,并同意30日内将剩余已付款项(如有)无息退还本人。

而马女士与河南中创置业有限公司曾于4月14日签订一份房屋认购书,相比承诺书时间,整整晚了一个多月时间。

马女士表示,此前她也提供了相应的购房资料,她不理解,为何晚了一个多月的承诺书规定此前认购书的一些内容?为何办贷款时也未被告知房子情况?她表示,17日办理贷款时,置业顾问也没告知其房子不属于她的。“要不然,我也不会去办理贷款。”

后来,马女士表示,她曾被告知如果加价,房子还可以卖给她,或者选择另外一套房。

售楼部:记者没穿工装不接受采访业主被拒进入售楼部后大哭

事情究竟是如何的?5月19日上午,河南商报记者陪同马女士来到位于天河路与绿源路交叉口附近的“融创瀚海·大河宸院”售楼部。

对于记者表示想了解马女士购房的详细情况,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表示记者采访没有事先预约,没法答复。

随后,河南商报记者将工作证等相关证件提供给该负责人,并表示可以到相关网站查询证件真伪。该负责人称,联系不上公司相关人员,需要再约时间,也无法提供联系方式。

对于马女士提供的办理贷款等相关手续,该负责人表示没有办好,但目前无法接受记者采访。

在场的另外一名郭姓负责人则表示,如果马女士还要买房,需要提升几个点才能办理。

“我们有一系列流程,有一系列手续,证明客户违约的。”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表示,他们只面对购房者,对于记者的疑问,则无法回答,“让他(记者)离开,我只跟你(马女士)说,我跟他说不着”。

为何不接受采访?该负责人称,记者没有穿工装采访,如果采访,可以提前预约,可以派专人接待。河南商报记者一再表示想了解具体情况,对方表示,“你既然是记者,你应该知道是什么样的流程,而不是这样直接过来。”

随后记者回避,不一会儿,马女士告诉河南商报记者,她被告知不仅无法拿回定金,连此前的40多万元的首付,也不会退还,她表示自己也被限制无法再次进入售楼部,站在售楼部的马女士突然情绪失控哭了起来。

对于此事进展,河南商报记者将继续关注。

转自中华网河南

关键词: 贷款 首付 房子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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