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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龙腾汽车销售存在违规 保险业务许可证被吊销

2019-02-26 09:35:27    来源:映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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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映象网记者从中国银监会网站获悉,2018年12月24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发布豫银保监保罚决字〔2018〕9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清丰县龙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敬杰)存在未按照规定建立专门账簿记载保险代理业务收支情况、拒绝依法监督检查的违法行为,对其吊销保险业务许可证。

处罚决定书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版,以下简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对清丰县龙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涉嫌违法一案进行调查、审理,依法向清丰县龙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当事人告知并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清丰县龙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清丰县龙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建立专门账簿记载保险代理业务收支情况、拒绝依法监督检查的违法行为。 这些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调查笔录等证据予以证实。 清丰县龙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建立专门账簿记载保险代理业务收支情况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河南监管局决定对清丰龙腾吊销业务许可证;清丰龙腾拒绝依法监督检查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五条,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决定对清丰龙腾吊销业务许可证。

同时,该处罚决定书还告知,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送原河南保监局。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记者 杨晓)

关键词: 清丰县 龙腾汽车 吊销 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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