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药酒种类不少 广告标注随意
近期一系列事件后,“药酒”二字突然在线上线下“火”了起来。然而,此次处于风口浪尖的鸿茅药酒,也并非市场上唯一的非处方药药酒。记者检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库发现,药品类药酒和酒类保健食品各有八九百条记录,且多个品牌药酒的注意事项标签均标注随意。
很多人以为药酒是酒,其实是药。沪上中医专家指出,即使是购自正规渠道、由正规厂商生产的药酒,在“酒”之前更是“药”,在用量、饮用季节以及使用者体质上都有讲究,建议消费者在专业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服用。
社区药店药酒品种不多
昨天,在静安区某医保定点药房中记者看到,药酒类产品被归在“骨伤科用药”的货架上,除了常用的跌打损伤药酒,还有两款内服药酒。其中500毫升的盒装鸿茅药酒售价268元,另一款药酒名为“国公酒”,单瓶328毫升售价18.5元。
在杨浦区一家背靠居民区沿街的连锁药房,记者发现了红色包装的鹿茸参鞭酒和风湿痛药酒,但店员拿起盒子摇了摇对记者说:“空的,也没有现货,要的话需要特别去订。”而在另一家社区小药店里,满满当当放着各种药品,仅在屋角的货架顶部放着两套鸿茅药酒,未见其他品牌。不过,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想买其他药酒,网上商城都能买到。
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查询页面,在国产药品快速查询中输入“酒”字,有风湿痛药酒、参茸多鞭酒、风痛药酒、跌打药酒、枸杞药酒等等共983条记录,都有国药准字的批准文号。而在国产保健食品的快速搜索中输入“酒”,有宝参酒、虫草青稞酒、明酒牌明酒、熊胆健身酒等833条记录,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或国食健字。
部分广告无“禁忌”提醒
记者找到一份鹿茸参鞭酒的广告图片,上面写着“中华老字号”“OTC”“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0966”等字样,“功能主治”为补肾精,生气血,用于畏寒肢冷,腰痛耳鸣,四肢酸软,精神疲乏,失眠多梦,心悸怔忡,纳呆食少,肢体麻木。“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使用”,“禁忌:孕妇忌服,儿童禁用”“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等句虽然也标注在图片上,但与其他大字相比,字体细小难以引起注意。
而在金顶药业风湿痛药酒的广告图上,功能主治写着“用于风湿骨痛,手足麻木”,而没有禁忌症和注意事项的提醒。国公酒的广告则在写出主治功能的同时,还写出了禁忌“孕妇忌服”和注意事项“忌生冷食物,避风寒。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等等内容,字体虽然小一号但清晰醒目。
记者注意到,这些药酒的用法用量各不相同,比如金顶药业的风湿痛药酒,口服一次10-15克,一日2次;鹿茸参鞭酒,口服一次30毫升,1日3次;国公酒,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鸿茅药酒,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2次。
申城药店:鸿茅药酒销量“很一般”
近期,一名广州医生因发文称“鸿茅药酒是毒药”而以“损害商誉罪”被跨省抓捕,一时把鸿茅药酒推上风口浪尖(相关报道见晨报17日A9版面)。昨天,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通报,“谭秦东损害鸿茅药酒商品声誉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变更强制措施。昨天下午6时许,谭秦东取保候审,从内蒙古凉城县看守所走出。
数年来,媒体注意到鸿茅药酒广告违法屡屡登上各地监管部门“黑榜”,却依然频繁登上荧屏甚至影视剧中。昨天,记者走访上海多家药店,店员均称鸿茅药酒并不算热销。
999元礼盒销量不太好
鸿茅药酒由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批准文号换发为“国药准字Z15020795”,因此鸿茅药酒是一种药品,而非保健食品。出身内蒙古的鸿茅药酒在上海药房销售情况如何?记者昨天进行了一番走访,发现大部分药店都有鸿茅药酒的销售,但说起销量均称“一般”,但不愿透露具体数字。
南京东路一家知名药店的工作人员用“很一般”来形容该店的鸿茅药酒销售:“我们这里销售很一般,但好像也有卖得挺厉害的。”根据她的猜测,记者来到一家可能“销售不错”的连锁药房,但那家的工作人员却也说销售一般,“因为我们是靠着酒店的药房,估计社区的药房会卖得好一些。”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两家背靠居民区的沿街药房。中原路一家小药店的售货员表示,由于价格昂贵,该店的鸿茅药酒销量不太好,只有过年过节送礼高峰会卖得动。在她的指点下,记者在非处方药的小隔间里货架顶角,靠近天花板的地方,发现了两套不起眼的鸿茅药酒礼盒。据介绍,这是种售价999元的4瓶装礼盒,不单瓶零卖。国和路的一家连锁药房门店人员则表示,店里卖的也是999元套装,即使节假日也很难卖得动。“店里现在只有盒子,没有现货,如果有人要的话会帮他去订。”
一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鸿茅药酒的主要市场不在上海,因为上海医疗资源丰富,不太需要倚靠市场上的药酒来除病消痛。另一方面,如今电商的迅速崛起,使得鸿茅药酒这类产品的消费者往往也会在网上购买,而网上销售辐射全国,很难有地域性区分。
曾因请明星做广告被查
其实,鸿茅药酒的违法广告问题早在数年前就已引起媒体关注。2015年,曾有一批媒体报道鸿茅药业成新广告法首犯,称其“曾因夸大宣传屡登黑榜”。2015年9月1日,新《广告法》实施,上海首个被立案的违法广告正是鸿茅药酒。
按照《广告法》,药品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做推荐、证明,否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当日,由于药房内有大量由陈宝国等明星代言的鸿茅药酒店堂广告,上海市工商局对上海太安堂(8.370,0.15,1.82%)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衡山路店进行立案查处。
[提 醒]
一成不变的“药酒疗法”并不推荐
自古有“酒为百药之长”的说法,酒本身就是药的一种,而在其中加入相应的药材,两者之间可以彼此助力、提高药性,从而把药中的有效成分送达到全身。市场上多个品牌的药酒包装精美、饮用方便,且大多注明了其指定功效、适宜人群,吸引了不少消费者购买后定期服用、进补调理。然而,即使是购自正规渠道、由正规厂商生产的药酒,也并不能随意饮用,在用量、饮用季节以及使用者体质上都有讲究。
“有的人一年四季都喝一种药酒,其实并不完全正确。如果本身药性平和,服用者自己也是平和体质,且体质一直没有发生变化的话,方可持续服用。”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临床药学室副主任药师徐泯表示,在中医理论中,无论是“治”还是“养”,都讲究针对不同体质、在不同时节进行,同时,撇开剂量来研究药物的疗效和副作用,都是不科学的,“酒类本身就有活血化瘀等功效,阳虚、血瘀体质的人适合喝,但痰湿、湿热型体质的人便不宜饮用,更何况里面还添加了药材,有些药材适宜冬天进补,到了春夏季节就会‘太热’,因此不建议长期服用。”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场上流通的OTC类药酒主要分为进补强身和防治疾病两种类别,前者包括滋补类、壮阳类药酒,能够起到补益人体气血等作用,而后者在配方上有着严格细致的要求,常见的包括活血化瘀或是抗风湿类的药酒。对于这一类产品,建议广大患者、消费者“有病的要慎服,没病的不要服”,“服用有治疗功效的药酒一段时间后,人体的病症,甚至体质都有可能发生变化,再加上季节的改变,一成不变的‘药酒疗法’并不推荐,建议还是要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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