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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快评丨让全职太太“安心带娃”需多方保障

2022-03-25 13:18:22    来源:东方网·东方快评

“全年无休”“失去自己的发展机会和选择的权利,没有自己的生活”“与社会脱节,没有自信”……近年来,不少女性离开职场,回归家庭当全职太太。然而,全职太太并不受年轻女性欢迎,被认为是一份“高危的职业”。如何从制度设计层面及司法实践中,为她们提供权益保障,受到越来越多关注。(3月24日《工人日报》)

长期以来,“男主外、女主内”几乎是中国人约定俗成的家庭分工模式,家务劳动和生儿育女被认为是女性的专利。一些放弃工作的全职太太,婚后基本过着相夫教子的生活,但其价值往往被低估。“洗衣、做饭、打扫卫生,一天到晚围着米油盐、纸尿裤转,完全没有自己的生活,最后却换来一句——在家带孩子能有多累,又不用赚钱养家!”自从有了娃,不少全职太太就像24小时全天候不定时上班,跟丈夫发句牢骚,还被认为没事找事。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状况?笔者以为,这既有价值认同的问题,也有权益保障不足的因素。不少人认为,全职太太靠男人“养活”,其做家务、带孩子,是天经地义的事,或者说是应该承担的义务。但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过去看似天经地义的事,现在未必经得起拷问。家务劳动虽不能直接创造经济价值,但打理好家庭,照顾好孩子和老人,就减轻了对方的负担,可以让其更安心工作,创造更多财富,这何尝不是体现了全职太太的价值?

然而,一个客观的现实是,现行劳动法律并没有对全职太太的这种特殊劳动权益予以明确保障,她们的辛劳很难以一种定量的方法予以考衡,因而她们也很难“安心带娃”。正如新闻中一位全职太太坦言:一则,既想照顾好孩子,又担心与社会脱节时间久了,重返职场太难;一则,担心如果婚姻发生变故,她无法养活自己。自己没有任何存款、收入,而家里资产也都是婚前财产,若是发生变故,会很被动,单是争夺孩子抚养权,都没有优势。

有人说,《民法典》不是从立法上确认了家务劳动的独立价值,为照顾家庭付出较多家务劳动的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请求家务劳动补偿?的确,近年来在离婚诉讼案件中,不少全职太太关于家务补偿款的诉求均被支持,但“补偿金额过低”也每每成为争议焦点。同时,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法律规定的家务劳动补偿制,还是法院就全职太太的家务劳动补偿所作出的判决,指向的都是离婚时的权益保障。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全职太太权益保障的法规政策并不多见。这恐怕是许多女性将全职太太视为“高危职业”的一个重要原因。

笔者认为,让全职太太“安心带娃”,需要多方保障。比如,社会救助为陷入生活困境的全职太太提供救助;由社会保险提供补贴,为育儿男女职工提供更长的育儿假;从鼓励生育的角度也可考虑为因育儿而全职的妇女提供育儿补贴。同时,不妨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如德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收入高的配偶每年将其收入中的一部分转让给低收入的配偶,而不必缴纳所得税。总之,期待有更多可操作性的法规政策能为全职太太提供权益保障。

关键词: 全职太太 快评丨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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