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基金 >

快看:上海:申请智能出租示范运营的申请主体 应在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阶段达到相应条件

2022-08-22 15:43:32    来源:金融界


【资料图】

金融界8月22日消息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就《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运营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询意见,反馈时间:2022年8月22日—2022年8月31日。

征求意见稿明确,申请智能出租示范运营的申请主体,应在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阶段达到相应条件。在开放道路测试阶段自动驾驶累计里程不少于20万公里,且单车自动驾驶里程不少于5000公里,完全覆盖所声明行驶区域道路。在拟示范运营区域内完成由第三方机构随机指定和监督的10次以上载客示范应用,且未发生人工接管、未发生主责的交通事故和无交通违法行为。

关键词: 智能出租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