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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卖煎饼,下午卖奶茶!分时租赁商铺兴起背后存哪些隐忧?

2021-12-19 16:52:02    来源:国际金融报

近日,在上班高峰期,上海市嘉定北地铁站附近,有这么一家店格外引人注意:店铺的招牌上写了大大的“一品鸡排”和“鲜润多茶饮”,但经营的商户实际售卖的却是山东杂粮煎饼。为什么招牌上的宣传图样和实际经营有如此大的差距?

据《国际金融报》记者了解,这是一家分时租赁商铺,上午时段被出租给了山东杂粮煎饼的商户,下午时段则被租赁给了卖鸡排和茶饮的商户。同一家店,不同时段经营不同的内容,做到了“歇人不歇店”,而这样的经营模式在上海屡见不鲜。

有专家指出,虽然分时租赁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商家的经营成本,提高店铺利用率,但依据现有法律规定,涉嫌违反一地一证要求,且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分时租赁商铺悄然兴起

《国际金融报》记者在58同城中搜索“临街商铺出租”,发现在上海杨浦区控江路附近有一家分时商铺的转让信息,分租中午和晚上时段,月租金4000元。

在上海地区以外,北京等地也能窥见这些商铺的身影。如朝阳区的某家餐饮店早中晚三个时段分别被承包给了不同的店家:一对夫妻从凌晨1点到上午11点间,制作包子蒸饺、鸡蛋米粥给上班族们;中午时分,这家店就会变成一家川菜馆子,客人络绎不绝;而到晚上,店面又会摇身一变,成为一家烧烤店。

这种分时租赁的经营模式并不仅限于餐饮行业,服装等行业均有涉及。一位上海地区的地产中介在和《国际金融报》记者交谈时提到,有一种商铺冬天卖羊毛衫,夏天卖凉鞋,按月缴纳租金,每月为年租金的1/12。这种商铺的灵活性很大,成本也比较低。

“这种商铺的出现具有一定的社会背景。在疫情冲击下,餐饮行业经营环境越来越严峻,在经营成本不变的情况下,收入不断下滑,经营者面临的生存压力很大,而分时租赁可以有效克服传统经营的弊端,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可持续经营。”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人员、北京张铁雁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祥宇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如是说。

对一些消费者而言,关于商铺的分时租赁可能并没太多在意。在他们看来,只要方便、吃得健康就行。

邓先生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自己平时买早饭或者进行其他消费时,并不会去注意该商铺是否是分时租赁。“我主要图个方便和口味,看起来干净就行,不会去特别关注很多”。

存食品安全隐患

聚焦餐饮行业,当前这种分时租赁模式虽然对很多商家而言是“互利共赢”,但有可能涉及到食品安全纠纷问题。

今年以来,食品安全问题屡见报端。而这种经营模式,是否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着安全隐患?

一位法律专业人士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分时租赁经营模式是餐饮业态的新变化、新发展,确实起到降低商户运营成本,高效利用餐饮场所的积极作用。特别在疫情尚未完全结束,部分餐饮业仍受负面影响的当下,其对减轻小微商户经济负担,优化餐饮市场营商环境的利好作用更为明显。但不能回避的是,这种新经营模式隐藏着一些食品安全隐患,需要引起重视。

据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管局一位工作人员透露,在此前的检查中发现最多的就是经营人员无健康证的问题,有的早餐经营人员甚至会用餐馆墙上张贴的服务人员健康证来蒙混过关。这种分时租赁、共享经营的模式由于实际经营人员难以控制,食品进货渠道也不统一,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而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大多只能找到餐馆本身,但由于实际经营者可能不同,会给消费者维权带来困难。

记者在美团生活类平台发现,上述嘉定北地铁站附近的分时租赁商铺虽把早餐时段租赁出去,但平台上只显示鸡排和奶茶的相关介绍,只有翻看评论后才会发现该店还有杂粮煎饼的早餐经营。

“某些分时租赁店铺在经营范围、权责关系、风险承担等方面存在着不确定性因素和模糊地带,容易造成法律纠纷。比较典型是,如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质量问题,就会在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产生法律纠纷,因为实际经营者与登记经营者不一致,还会导致两者之间的责任承担以及如何承担的问题。再如,承租方滥用出租方的产品或服务品牌、商业信誉,使消费者陷入认识误区,让消费者对出租方产生信任危机,进而导致承租方与出租方之间的法律纠纷。有些纠纷甚至涉及到行政,或刑事责任,如租赁方出售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就需要承担行政处罚。达到一定标准或者情节的,则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上述法律专业人士指出,从食品安全保障角度,在这种经营模式下,有些承租方游离于行政监管之外,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难以保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必要的食品安全设备缺失,导致食品安全存在风险,给消费者的食用健康带来一定的风险和隐患。

或违反“一地一证”原则

上述法律人士告诉记者,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又规定,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不能倒卖、出租、出借、转让。

张祥宇告诉记者,“实践中,承租方往往不具有从事食品经营的资质,其进行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质上是一种‘挂靠经营’模式,该模式下,承租方与出租房均违反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落实到具体执法层面,北京市春林律师事务所主任庞九林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营业执照谁注册谁负主责,营业执照注册人在自主权力下可以授权经营,如果商铺所在地和营业执照都符合要求,只是经营人员更换,在具体执法上不好界定是否违反“一地一证”原则。

《国际金融报》记者联系了上述位于杨浦区控江路的店面,店主明确表示可以分时租赁。当记者问到“一地一证”原则时,店主告诉记者,他们目前只有备案证,类似于营业执照,如果只做堂食,可以和其他经营者使用同一个备案证。如果想注册外卖平台,则需要在备案证上再加上相关内容。一般堂食来说,市场管理的不是很严格,可以不加内容,先做起来。

立法需完善,重疏不重堵

尽管分时租赁模式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但作为近年来出现的餐饮经营新模式,对于遭受疫情冲击较大的餐饮业的复苏和发展具有一定的正面作用。长远来看,对于降低餐饮成本,提高经营场所产出效率也是利好,因此,针对分时租赁,我们应当注重“疏”而不是“堵”。

上述未具名法律人士建议,首先,从立法层面,可以在食品管理法律法规中,针对分时租赁的食品经营者作出专门规定,探索实施开放式兼容型营业许可,通过自我承诺、备案核查等方式将相关食品经营活动纳入监管。在法律规定中完善分时租赁模式下的责任分配机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加强出租方、租赁平台等的管理责任,提高承租方的违法成本,实现食品问题可溯源、可追责。其次,监管部门除了在市场准入方面加强事前审查外,还可以通过日常巡检、临时抽检、重点检查,专项治理等多种方式确保全部的餐饮经营活动纳入监管范围,实现监管全覆盖、无盲区。

“为了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食品行业的安全与稳定,分时租赁的食品经营户应当树立食品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在目前法律尚未针对分时租赁作出进一步安排的情况下,自觉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确保食品经营活动合法,食品卫生健康,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相关租赁平台在出租经营场所的同时,也应当严格审查承租人是否具有食品经营资质,充分履行注意义务。”

张祥宇也认为,考虑到这种经营方式有一定的现实需求,建议尽快完善食品安全相关法规,针对分时租赁问题出台更为细化的规定。

“从立法层面上,在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公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法律规则的变动应当顺应市场发展变化规律,为经营者保驾护航。分时店铺经营模式关注的重点不应局限于‘一地一证’的问题上,法律应当允许一地多证情形的存在。”张祥宇进一步表示,经营者层面,应当规范自身的生产经营行为,包括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经营许可、营造安全的生产经营环境、设置科学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运用先进的食品安全生产、检测设施;租赁平台应当严格审查承租者的生产经营资质,最大限度地履行出租方的选任责任,积极协助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与调查,对承租方的经营行为进行日常监督,发现违规生产活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关键词: 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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