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基金 >

受贿530万元,套取公款216万元!上海清算所原董事长许臻被判刑11年

2021-12-08 07:55:45    来源:中国证券报

被“双开”5个多月后,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清算所)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许臻迎来法院的判决。

来源:上海第三中院

据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消息,12月7日上午,上海三中院对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许臻涉嫌贪污、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许臻被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一百三十万元。

受贿530万元、套取公款216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至2017年,许臻利用担任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擅自决定并指使下属虚列个人收入、使用公款为其多缴个人所得税,后依据地方政府奖励政策,套取公款216.19894万元。

2005年至2015年,被告人许臻利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清算所筹备组组长、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接受郑某请托,为郑某在干部任用、招录亲友入职工作等方面提供帮助,期间收受郑某价值30万元的股票及500万元,共计53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许臻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购成贪污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许臻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综上,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决定对许臻从轻处罚,作出如下判决: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许臻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许臻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三十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人民币五百万元、冻结的股票及孳息均予以没收。

去年12月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许臻1986年8月进入人民银行原上海市分行,1997年6月任人民银行原上海市分行会计处处长,2000年12月任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副局级),2003年10月任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2009年1月任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正局级)、上海清算所筹备组组长。

2009年11月任上海清算所董事长兼总经理,2010年8月任上海清算所董事长,2010年12月任上海清算所党委书记、董事长,2017年12月任上海清算所董事长,2018年7月任上海清算所正司局级干部。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0年12月18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上海市纪委监委消息,许臻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授意圈内人员匿名举报他人

对待员工态度恶劣

今年6月2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显示,许臻被“双开”。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通报指出,经查,许臻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拉帮结派搞小圈子,破坏单位政治生态,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擅自变更出访路线并使用公款报销旅游行程费用,公款报销家属的旅游费用,虚列开支违规决定购买并发放预付卡;

违反组织纪律,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法规制度,不按规定向组织报告重大事项,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录用工作谋取利益;

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大额钱款,违规申领地方政府奖励资金;

违反群众纪律,对待员工态度恶劣、简单粗暴,在单位内部造成不良影响;

违反工作纪律,虚列年收入使用公款为班子成员多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套取政府奖励。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贪污、受贿犯罪。

此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今年9月发文提到,许臻与财务、人力资源等关键岗位人员搞团团伙伙,发展自己的“小圈子”成员,并以“密薪制”为幌子向“小圈子”成员发放巨额奖金,离任后和被调查期间多次要求“小圈子”统一口径,甚至还授意圈内人员匿名举报他人,对抗组织审查。

关键词: 受贿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