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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担心“卷钱跑路”!广州出招,银行专户监管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

2021-11-21 19:52:47    来源:中国证券报

为贯彻落实“双减”工作要求,防范化解校外培训机构“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风险,广州市出手了!

按最新要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最长不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同时以“第三方托管”方式或“风险储备金”方式开展预收费资金监管,并鼓励培训机构购买履约保证保险。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预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

11月19日,广州教育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广州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办法》。《办法》共二十一条,分别从合同规范、收费规范、预收费存管、退费规范、保险规定、政府监管职责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从资金流入到资金划拨等各环节对预收费资金加强管理。

按照最新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应全部使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学员合法权益。同时,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按要求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不得在公示注明的收费项目及标准之外加价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同时,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最长不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不得以折扣优惠、加赠课时等理由,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打包、捆绑预收培训费。同时,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强制、诱导学员或者其监护人使用消费贷款支付培训费,培训服务不得捆绑贷款、金融等产品或服务。

在退费规范方面,《办法》明确,学员在课程开始前提出退费的,校外培训机构原则上在15日内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所有费用。学员在课程开始后提出退费要求的,应按已完成课时的比例核算扣除相应费用,其余费用原则上在30日内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

强化培训预收资金监管

《办法》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在其审批区域范围内自主选择具备监管条件的银行,开设唯一的预收费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以下统称专户),由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银行作为存管银行存管预收费资金。校外培训机构的预收费须全部进入专户,不得使用本校外培训机构其他账户或非本校外培训机构账户收取。

按照校外培训机构属地管理的原则,《办法》在资金监管模式的选择上充分考虑各区的管理实际,允许各区在所辖行政区域内选择“第三方托管”方式或“风险储备金”方式开展预收费资金监管。

《办法》规定,采用“第三方托管”方式进行预收费资金监管的,存管银行可以按照“一课次一销”原则,在每次授课完成后拨付相应数额的预收费资金;或按照与授课进度同步、同比例的原则,参照以下比例进行资金拨付:授课开始后拨付预收费资金的30%,授课一个月后拨付预收费资金的30%,授课两个月后拨付预收费资金的30%,授课结束后拨付预收费资金的10%。

采用“风险储备金”方式进行预收费资金监管的,校外培训机构专户内的预收费最低余额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调整1次,1月底前完成;最低余额不得低于校外培训机构收取的所有学员单个收费周期(3个月)的费用总额。

鼓励校外培训机构购买保险

《办法》还明确,在采用“第三方托管”方式或“风险储备金”方式进行预收费资金监管的基础上,鼓励校外培训机构购买履约保证保险,为学员提供进一步保障。

广州市教育局表示,保险将校外培训机构的履约风险转移给保险机构,能够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风险管控提供兜底保障。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培训机构无法按照法律法规或培训服务合同的约定向学员退还剩余预收费,造成学员损失的,由保险机构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关键词: 卷钱跑路 银行专户 校外培训机构 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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