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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优化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 适应国际贸易发展新趋势

2021-09-17 11:04:27    来源:国际商报

9月15日,溧水经济开发区重点引进的苏豪泓瑞进出口公司申报的“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海关监管代码“9710”)货物在南京海关顺利通关,搭乘中欧班列“江苏号”南京-荷兰蒂尔堡专列前往欧洲,成为南京市溧水区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第一单,也为江苏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注入新动能。此次出口产品是床上用品套装,目的地是德国,总价值53040美元。

为适应国际贸易发展新趋势、创新跨境电商新模式,海关总署优化跨境电商B2B(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增列“9710”和“9810”海关监管代码。其中,“9710”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即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按照新模式,企业享受到一次登记、一点接入、简化申报、优先查验、便捷通关、便利退货等政策红利,不仅节省时间、降低成本,还能及时响应、精准把握市场需求,进一步畅通产业链、供应链。

苏豪控股集团是省属重点国企,正在加快从传统外贸企业向综合性投资控股集团转型,构建起金融服务、商贸流通、文化、健康四大产业板块。苏豪纺织集团是苏豪控股集团二级公司,致力于将传统进出口企业转型升级为集研发设计、生产加工、贸易合作、进出口业务等于一体的供应链服务商,协同推进跨境电商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

以南京禄口机场为中心的南京临空经济示范区核心区面积81.8平方公里,是国家级对外开放平台,其中东翼溧水片区规划面积约24.78平方公里。“十四五”期间,溧水区将加快构建“空港+高铁”双枢纽格局,区位条件更加优越,多重战略机遇叠加,努力打造南京南部中心、双向开放服务高地。今年4月,苏豪纺织集团旗下主力外贸子公司苏豪泓瑞进出口公司落户溧水经济开发区,租赁南京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保税仓库5600平方米,稳步开展“1210”“9710”等监管模式的跨境电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并携手阿里巴巴国际站跨境供应链共同打造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做大做强跨境电商产业。

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监管模式优化升级,进一步畅通、融合了陆、海、空等多维开放通道。海关、机场、港口、铁路以及外贸企业协同发力,让跨境电商成从外贸“新业态”成为外贸“新常态”,成为越来越多企业开展国际贸易的首选和外贸创新发展的排头兵,成为稳外贸的重要力量。此次承担溧水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业务运输任务的中欧班列“江苏号”南京-荷兰蒂尔堡专列,是今年5月10日首开的新线,顺应了江苏、荷兰两地企业的热烈期盼,实现了南京始发中欧班列首次通达西欧国家。江苏省班列公司将以此次服务溧水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业务首批发运为契机,打造一批特色线路和精品班列,不断丰富“端到端”国际物流服务产品,助力企业拓展外贸市场。

江苏省“十四五”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提出,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强化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和业态创新,强化产业支撑、平台支撑和环境支撑,加快推进国际市场布局、区域布局、经营主体、商品结构、贸易方式“五个优化”和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贸易促进平台、国际营销体系“三项建设”,全力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在“十四五”开局之年,省属重点国企苏豪控股集团牵手开放活力新城溧水,必将为全省贸易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更好地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苏豪控股集团负责人表示,将更好履行省属国企责任,发挥产业链供应链优势,加强与上下游企业深度合作,精耕细作、协同发力,全力打造跨境电商生态圈,支持更多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加快转型升级,为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作出新贡献。

关键词: 国际贸易 跨境电商 跨境物流 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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