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公告 >

暂停发放网贷备案登记细则备案延期

2018-04-11 19:14:57    来源: 北京青年报

昨日,关于P2P网贷备案工作出现“各地暂停发放网贷备案登记细则”、“备案延期”甚至“存量资产、存量业务无论是否违规,一律清零(即双清)”等消息。一位接近监管方的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关于前两者,北京方面目前没有接到正式通知,但是“有这个事”。关于“双清”,北京没有听到,应该没有列入选项。

正在进行中P2P网贷备案工作因其时间紧、任务重,行业里其实已有延期的心理预期和预判。据了解,即将展开的备案验收工作难度在于“机构的情况极为复杂,时间很紧张、确实很多工作是做不完的。”除此之外,“备案制不是审批制,所以备案一旦启动后,一些白壳公司来申请备案,是无法回绝的”。一方面,真正努力按要求实现整改的平台得不到备案机会,另一方面,却让一些空壳公司拿到备案。“这显然是不利于行业正常的发展”,因此,“暂停对行业应该不是坏事。”这位人士如是表示。

某P2P公司的市场总监向新京报记者坦言,暂停“确实有好处,可以更严格、等级更高,对大家来说更公平了”。

有业内专家认为,“暂停发放网贷备案登记细则、备案延期”,很有可能意味着全国性的备案指导意见即将出台。

对此,记者得到的答复为“不清楚”,但这位接近监管方的人士同时也介绍,此前各地均反映过,希望备案工作有统一的规则、标准,“这样更公平、合理一些,因为P2P网贷本身就是跨区域的行业。”

而对于暂停的期限,这位接近监管方的人士表示无法预测,“现在是要做好防范和化解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工作,国务院有一个关于防范金融风险的工作框架”,他补充道。

网贷行业未来健康、阳光、有序的发展,是监管方希望看到的趋势与局面,这位人士对此给予了肯定答案。但他也指出,“现在市场上机构太多了,这也是不正常的。”

去年12月,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地P2P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57号文),要求各地于2018年4月底前完成辖区内主要网贷机构备案登记工作;对于违规存量业务较多,难以及时完成处置的部分网贷机构,应当于2018年5月底之前完成相应业务的处置、剥离以及备案登记工作;对于难度极大、情况极其复杂的个别机构,最迟应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规定时间内未通过整改验收,无法完成备案登记但仍然从事网贷业务的机构,各地应予以处置,包括注销其电信经营许可、封禁网站,并要求金融机构不得向其提供服务。

今年3月22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北京市金融工作局2018年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经费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文件显示:拟聘请10家律师事务所参与约170家互联网金融机构现场验收工作,拟聘请10家会计事务所参与约160家互联网金融机构现场验收工作。P2P网贷机构验收专项服务共分四个阶段,分别为验收前调查、现场检查、出具专项审计意见报告、善后处置。其中,现场检查内容主要为《网贷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十三种禁止性行为及超额问题。

行业当时普遍对此解读为,这意味着北京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验收和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备案验收即将拉开大幕。

目前,全国省市地区出台的P2P网贷备案登记管理办法、整改验收工作表等备案相关细则如下图所示:

(资料来源:布谷新金融)

关键词: 细则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