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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介绍“三道防线”工作机制 促进保险行业合规合法经营

2021-09-22 16:55:39    来源:山西经济网

9月16日,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召开山西保险业内控合规经验交流会,54家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分管合规负责人现场参会,全省各机构合规岗位相关人员通过腾讯会议视频参会。会议由省协会秘书长闫爱梅主持,山西银保监局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侯广庆,现场检查处处长李红亮、以及财险处四级调研员姚俊峰、人身险处姚娜、省协会专职副会长王相军、省协会副秘书长徐永胜参加会议并讲话。

此次经验交流会是根据《山西银保监局关于印发山西银行业保险业“内控合规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银保监发﹝2021﹞17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通过经验分享,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各公司提升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品质,促进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在经验交流会上,人保财险山西省分公司、国寿财险山西省分公司、太平洋产险山西分公司、中银保险山西分公司、中国人寿山西省分公司、太平洋人寿山西分公司、泰康人寿山西分公司、中信保诚人寿山西分公司做了经验分享。各公司结合自身实际,从制度建设、“三道防线”工作机制、内控合规宣传培训、人员管理、案例警示和问题整改等方面进行了介绍。

山西银保监局现场检查处处长李红亮指出,与会公司要相互借鉴经验做法,注意成果运用,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共同促进保险行业合规合法经营。在实际工作中,一是要加强宣传,加深和细化从业人员对内控合规的认识;二是要充分暴露问题,做好问题整改,特别是屡查屡犯问题的整改。

省协会专职副会长王相军表示,“内控合规建设年”是今年内针对内控合规问题,进行自查和整改而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但“内控合规建设”是一项工程,许多风险在不断变化,因而需要常抓不懈,长期推进。“内控合规建设年”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推进。第一是方案制定、宣传布置及行业倡议;第二是各公司进行自查自纠和经验交流,期间,监管部门会进行过程督导,这一阶段工作目前正在推进中;第三是协会进行典型案例总结,监管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和成效评估。各公司要积极开展自查,包括机制建设和问责制度等,自查过程中切忌走过场,要从思想上重视起来,发现问题,梳理问题,进行整改。王相军副会长还强调,合规的第一要义是“合法”,包括保险法、反洗钱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各种法律条例,同时要符合监管规定和公司自身内部的管理制度等。从协会角度出发,协会将积极发挥宣传职责和经验交流职责,完成好第二阶段的相关推动工作。同时,协会在梳理自律体系时,已将各类法律制度规定等纳入其中。各公司要认真学习和遵守相关的自律规定,要加强内控机制和信息化建设,从各类事件中查找和梳理问题,做好从业人员管理,持续化开展合规岗位人员以及从业人员的线下和线上培训,利用“内控合规建设年”契机,下大力气推动内控合规工程建设。

山西银保监局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侯广庆指出,经验交流既是一个工作总结也是一项工作规划,要将总结出的好的经验落到实处。总体讲,内控合规是一个整体向好的趋势,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对于财产险来讲,市场竞争激烈,因而存在一些违规问题,屡查屡犯问题仍时有发生,合规建设任重而道远。要把握好风控和合规的关系,有针对性的进行,防止大而全,不具体;对待问题要深挖,要统筹,防零碎;要抓实抓深,重实效,多研究,防止照搬照抄和形式主义。全行业要按照“内控合规建设年”工作部署,稳步推进,一是抓住关键环节和节点,层层压实责任,加强机构内部督导和过程把控;二是做到四个到位,即充分发现问题到位,内部追责到位,整改问题到位和落实效果到位。三是进行三方联动,监管部门拟定方案,整体谋划,工作分工和成效评估。各级保险机构要做好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补位制度短板,建立长效机制。协会要做好宣传、经验交流和典型案件的梳理整理。

与会公司代表们认真聆听了经验分享,通过监管和协会相关领导的讲话重温了“内控合规建设年”的重要意义和工作部署。监管机关组织开展“内控合规建设年”活动,对巩固拓展乱象治理成果,厚植稳健审慎经营文化,夯实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根基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各公司要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做法,找差距、补短板,充分认识开展“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工作是市场乱象整治走向纵深的必然要求,在各项业务工作开展中,能够压实各级保险机构合规经营主体责任,持续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为我省保险业稳健发展提供的重要支撑和坚实保障。

关键词: 工作机制 保险行业 银行业 保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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