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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举行失能人员照护保险承办机构签约仪式 7月1日实施失能人员照护保险

2021-06-22 16:09:03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情形困扰着不少家庭。日前,南京市失能人员照护保险承办机构签约仪式举行,标志着该市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实施准备工作进入关键阶段。《中国银行保险报》从会上获悉,7月1日起,南京全市将正式实施失能人员照护保险。

南京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刁仁昌在会上介绍,南京作为国家特大城市和江苏省会城市,户籍人口超710万人,60岁以上人口超150万人,约占户籍总人口的21.12%。受老龄人口增加、护理需求增加、护理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传统家庭照护方式逐步弱化,迫切需要制度性安排来满足日趋增加的社会化护理需求。

此前,南京市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建立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味着南京在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进程中迈出关键一步。《意见》明确,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长期失能,经评估符合重度失能等级标准,需要长期照护的,享受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待遇。

近日,太平养老、太平洋寿险、太平洋产险、人保财险、中国人寿、泰康养老、新华人寿、利安人寿等8家保险公司与南京市医保局签约,成为南京失能人员照护保险首批承办机构。这标志着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实施准备工作进入最关键阶段。

《中国银行保险报》了解到,南京市医保局将确保三个全面到位,建立全面覆盖、功能完备的服务机制。首先是服务场所全面到位。2021年,江苏省医保局对医保经办服务提出了“15分钟医保服务圈”要求,南京选择了江北新区、溧水区开展试点。刁仁昌表示,失能人员照护保险作为一个新实施的制度,在启动之初就要对照这个标准,各承办机构将根据承办片区基本情况,确保办公场所位置合理、功能完善、便利群众、辐射全域。

其次是服务团队全面到位。承办机构将严格根据协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配备专门的失能人员照护保险服务团队。加强团队建设,突出三个方面:注重团队专业性,加强服务人员培训,具有医学、康复、护理等专业知识人员要占一定比例;注重团队规范性,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章立制,明确服务人员标准;注重团队稳定性,建立激励机制,探索从业人员薪酬与服务绩效挂钩。

最后是服务机构全面到位。承办机构要主动对接民政、卫健、残联等部门,认真落实部门要求,要对区域内失能人员、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开展全面摸底,根据服务区域范围、老年人口分布情况,遴选优质评估机构和照护机构。按照每个行政区域不少于3家评估机构、每1万名60岁以上老年人口配备2名评估人员的标准,择优选定评估机构,并统一纳入失能人员照护保险信息系统管理。

会上,南京市医保局排定10项任务,包括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开展业务技能培训等,确保7月1日起,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制度在全市正式实施。

关键词: 失能人员 照护保险 承办机构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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