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保险 >

商业保险助力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保障社会需求

2021-04-22 11:30:08    来源:金融时报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站在关键时间节点上,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完善国民健康促进政策,织牢国家公共卫生防护网,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生命期健康服务。

建立长效机制应对突发事件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人们对健康的关注不再局限于日常生活中,更加关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健康需求是否满足,而这一需求也提高了对保险业服务公共卫生事业的要求。

有数据显示,疫情期间,保险业全行业完成相关保险赔付超过5亿元,截至2020年年末,健康保险赔付支出2921亿元,同比增长24.2%,累积了1.57万亿元长期健康保障风险准备金。保险公司除开发针对疫情的保险产品外,将百余款意外险和疾病险产品责任范围扩展至包含新冠肺炎导致的身故、伤残和重疾的赔付。同时,保险公司提升核保理赔效率,切实做到应赔尽赔快赔,在疫情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去年9月,银保监会发布的《银行保险机构应对突发事件金融服务管理办法》,为应对特殊时期的金融服务提供了监管指引和行为规则,在明确突发事件定义、应对基本原则和组织管理制度安排的同时,规定了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在突发事件应对中保证金融服务的持续性,并要求保险公司开发针对性的保险产品,增加业务供给,积极发挥保险的风险防范作用。

不过,此次疫情也暴露出,尽管我国保险业在经济补偿、风险管理中占有较大优势,但在面对公共卫生事件时仍处于较为被动的状态,尚未建立起长效应对机制。因此,不少业内专家呼吁尽快建立公共卫生事件保险长效机制。

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表示,建立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保险长效机制的切入点,在于产品创新,要实现保险产品与特殊疫情风险保障的“无缝对接”。他建议,“要考虑是否将传染疾病纳入重疾险的范畴,形成常态化的保障型产品,以及是将这部分风险保障作为附加险还是独险推出,因为疫情的保险责任扩展只是暂时性的。”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也曾表示,保险行业应健全完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共保、再保等风险管理机制,利用巨灾风险等流行病风险转移解决方案,承担大流行病风险社会责任。同时,建立保险业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完善相关流程、规章、制度,保证在公共突发卫生事件发生时,保险服务和理赔准确、快速、到位,积极救治罹患者,降低事件损失。

提升保障服务满足社会需求

助力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商业保险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对于商业保险来说,增强保障功能,多层次服务民生保障建设是必然要求。商业保险应坚持应保尽保原则,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加快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

去年以来,随着保险业回归保障功能,为进一步推动保险行业参与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保险公司从不同层面推出不同需求的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如及时调整发布新的重大疾病定义及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遍布全国的“惠民保”等普惠型产品和针对特定人群的“特药险”“特病险”产品,探索开展健康体检、慢病管理、诊疗绿色通道等健康管理新模式,实施税优健康保险试点措施。

据统计,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从2015年的2410亿元增长到2020年底的8173亿元,年均增长率达30%。同时,保险行业发挥保险精算、风险管理等优势,积极经办或承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为提升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发挥行业价值。截至2019年,我国大病保险覆盖人口提升至11.29亿人,累计赔付超过3000万人次,参保群众大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普遍提升10至15个百分点。

据《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国家医保局正在加快推进医保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为基本医保和商保数据互通共享奠定基础。业内人士认为,在医疗数据支持下,通过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支付方式改革“双管齐下”的手段,建立和强化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商保与基本医保形成监督合力,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尤其是商业健康保险在产品研发定价、理赔结算、风险管控等方面具有天然优势,与基本医保数据共享将有利于打击欺诈骗保,利用大数据挖掘分析骗保行为,有效遏制恶意重复投保和欺诈骗保等不良行为。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会长邢炜表示,“十四五”期间,商业保险将在医疗、健康领域发挥更大作用。具体来看,商业健康保险可通过在产品设计、服务模式等方面的创新,提供与基本医保无缝对接的多样化产品和服务,构建覆盖医疗、疾病、护理、失能等领域的全方位保障链条,满足民众个性化的保障需求。同时,健康保险行业加快从“事后赔付”向“事前管理”、从健康人群向亚健康或带病人群的转型和延伸,通过就医协助、健康咨询、健康干预等服务在疾病预防、康复护理等方面提高服务质量,补充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十四五”规划提出,要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体、非公立医疗机构为补充,扩大医疗服务资源供给。邢炜认为,除了依托现有的医疗体系提供服务外,“十四五”时期,我国保险业可以通过筹建、控股、参股医疗服务机构等形式进入上下游产业,构建服务闭环,整合资源,提供更高质量和体验的一体化管理型医疗保障服务。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同时,强调加强老年健康服务,深入推进医养康养结合。

近年来,为适应人口老龄化和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需要,保险业在多个领域进行了探索,如在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方面,据统计,截至2020年年末,共有23家保险公司参与试点,19家公司出单,累计保费收入4.26亿元,参保人数4.88万人。部分大型保险公司开始布局“保险+医养”领域,为老年人提供涵盖风险保障、财务规划、医疗诊治、养老看护等综合养老方案。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养老第三支柱建设提出相应提案。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副主任金李表示,养老问题已成为影响国家高质量发展的首要问题,需要在政策方面做好全方位的配套安排。他认为,国外已经长期试用并且获得很大成功的商业化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不仅需要金融部门的高度支持,也需要国家财政部门包括税收方面的相关政策配套支持。

关键词: 商业保险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