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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11家险企增资181亿 资本补充债获批发行量猛增

2018-07-17 09:58:16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李致鸿 实习生 胡杨 北京报道

 

严监管下上半年保险公司连连补充资本。

7月11日,银保监会发布公告称,交银康联人寿变更注册资本获批,增资30亿元,从21亿元增至51亿元。7月12日,国寿财险发布公告称,拟以2017年未分配利润增资38亿元,注册资本金从150亿元增至188亿元。

2018年上半年,共有11家保险公司增资获批,合计增资181.2亿元,同比增长90.1%。与此同时,上半年有7家保险公司获批发行10年期资本补充债券,总计不超过445亿元,而2017年上半年几乎一家都没有。

在资本补充快速增长的背后,是在严监管环境下,保险公司提高偿付能力、抵御风险、谋求转型发展的诉求。

获批增资额同比增90%

根据记者统计,2018年上半年,共有11家保险公司增资获批,合计增资181.2亿元。2017年上半年,共有8家保险公司增资获批,合计增资95.32亿元。2018年上半年同比增长90.1%。

保险公司提高偿付能力、抵御风险,谋求转型发展对资金越发渴求。此外,自偿二代试运行以来,不同风险的业务对资本消耗不同,尤其是业务风格激进的保险公司,补充资本金压力明显。

2018年上半年,增资获批的保险公司包括交银康联人寿、长江养老、泰康养老、大地财险、太保安联健康、信利保险、中邮人寿、众安在线、泰康在线、华泰人寿、瑞泰人寿11家。

其中,中邮人寿增资金额最高,从100亿元增至150亿元,增资50亿元;大地财险从104.3亿元增至151.2亿元,增资46.9亿元;交银康联人寿从21亿元增至51亿元,增资30亿元,其余8家保险公司增资额度合计54.3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上半年,中邮人寿也曾增资20亿元。在2009年成立之初,中邮人寿初始注册资本仅5亿元;2012年其首轮增资,注册资本金增至20亿元;2013年和2014年,先后获得20亿元、25亿元的增资,注册资本金增至65亿元;2016年和2017年,再次获得15亿元、20亿元的增资,注册资本金增至100亿元。究其原因,与中邮人寿长期销售短期趸缴理财产品所带来的现金流、偿付能力不无关系。

今年上半年的增资是交银康联人寿历史上最大的一笔。此前,交银康联人寿曾有过3次增资。2010年,交银康联人寿注册资本金由2亿元增至5亿元;2012年,增资10亿元;2015年,增资6亿元,注册资本金增至21亿元。此此增资后,交银康联人寿注册资本金增加至51亿元。

不过,并非所有增资都能获批。7月4日,银保监会下发了不予许可国联人寿变更股东的批复。此次涉及股权变更的是国联人寿第四大股东、持股12%的无锡报业发展有限公司,其拟将全部股权转让,受让方为宁波市金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其一是宁波金润资产未按要求提供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二是宁波金润资产存在利用同一笔资金循环出资的可能。

而个别保险公司由于无法增资,只能长期借钱度日。7月2日,中法人寿发布公告称,鉴于偿付能力严重不足,并已出现流动性风险,大股东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中法人寿提供借款。此次借款交易金额为540万元,借款资金主要用于应对中法人寿出现的流动性风险,用于支付存量保单到期、退保等与客户相关的利益支出,满足维持日常运营的基本需要。中法人寿两年内已向鸿商集团借款14次,总额超过1亿元。

中法人寿曾于2017年4月发布公告称,拟增资13亿元,注册资本金将提高至15亿元,原股东鸿商集团、人济九鼎参与增资,法国人寿不参与增资,将引入新股东。但截至目前仍未得到监管批复。

获批发行资本补充债445亿

保险公司补充实际资本的方式众多,包括股东投入、上市和再融资、盈利积累、发行债务性资本工具和保单责任证券化产品等。其中,债务性资本工具包括次级债券(次级定期债务)、资本补充债券等。

根据记者梳理,2018年上半年,共有7家保险公司获批发行10年期资本补充债券,总计不超过445亿元。具体而言,农银人寿获批发行不超过35亿元资本补充债券;人保寿险获批发行不超过120亿元;人保集团获批发行不超过180亿元;英大泰和财险获批发行不超过15亿元;中英人寿获批发行不超过25亿元;中再财险获批发行不超过40亿元;幸福人寿获批发行不超过30亿元。

根据央行和原保监会联合下发的《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宜》,其中规定“申请公开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保险公司必须满足5项明确的要求,包括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连续经营超过3年;上年末和最近一季度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2015、2016年,原保监会共计批复了17家保险公司发行10年期资本补充债券,总计不超过1096亿元。具体而言,2015年,共有13家保险公司获批,总计不超过801亿元,其中平安人寿、安邦人寿问鼎,均为不超过150亿元;2016年,共有4家保险公司获批,总计不超过295亿元,其中人保财险数量最大,不超过150亿元。

2017年,共有4家保险公司获批发行10年期资本补充债券,分别是人保健康、天安财险、平安产险和太平洋产险,总计不超过290亿元。其中,天安财险获批发行的规模最大,不超过120亿元。不过,天安财险获批发行的不超过120亿元资本补充债“中途生变”。因为根据西水股份(600291,股吧)后来的公告,天安财险获得原保监会和央行的批准,可发行不超过6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这与120亿元相比打了“对折”。

7月16日一位保险资管人士对记者表示:“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条件相比发行次级定期债券更严格一些,门槛更高,但与次级债券不同的是,资本补充债可在央行的监督管理下,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保险公司无需付出流动性溢价,融资成本较低。再加上可以进行二级市场交易,交易灵活,投资者认购更加活跃。”

从理论上讲,保险公司具有充沛的发债空间。根据《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宜》,保险公司持有其他保险公司的资本补充债券和次级债券的余额,不得超过该公司净资产的20%,而保险公司发行的资本补充债券及次级债券之和,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0%。

关键词: 发行量 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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